今年8月,广州市人大颁布了广州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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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8月,广州市人大颁布了"广州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"(以下简称"新规定"),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。



随着新的"条例"的实施,人们普遍抱怨的诸如"难以抵抗"、"讨价还价"、"拒绝绕道"等问题可望得到缓解。此外,新规例亦对的士司机的"三难"作出有关规定。



他说:"由今日起,新规例的实施将对广州的士司机及乘客在拒绝讨价还价、运价机制、基础设施、的士安全等方面产生影响。



汤铭明拍摄的出租车/阳城信息图片



交通高峰期禁止接班,司机可以拒付车费。



由于以往没有特别的的士转乘规定,很多的士选择在繁忙时间换车,在某种程度上是"难以打斗"的。为此,新规例规定禁止的士在繁忙时间换班,行业协会应指导经营者和司机合理安排换乘时间。



新规例亦规定乘客可拒绝缴付车费,包括车辆操作时不使用计票及收费设备,拒绝发出发票,以及未经乘客同意而汇集乘客等。新规例特别规定,当司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而被处理,而不能及时将乘客送抵目的地时,乘客如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而被处理,而未能及时将乘客送抵目的地时,乘客可拒绝缴付车费。"新规定还补充说,"在规定的收费和标准之外,当"巡航出租车收费"时,"司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而受到处理,不能及时将乘客送到目的地"。



当司机拒绝携带、协商价格等违法行为,累计达到一定数量时,新的"条例"将惩罚出租车企业。此外,如果与车辆有关的设备和数据库与政府监管平台没有连接,企业也将受到惩罚。



此外,新规定第一次对呼叫服务进行监督,要求呼叫服务的司机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服务。为了防止司机以电话呼叫为由拒绝携带或接客,新规定规定:"在接客途中,应当放置或展示‘呼叫服务’的标志。



同时,要求呼叫服务平台不向未获得许可的司机或车辆提供呼叫服务信息,确保提供在线和离线服务的司机和车辆保持一致,并规定客运服务不得以竞标或变相招标方式安排。



每三年评估一次邮轮的票价



难吃"、"上厕所难"、"上、下车难"一直困扰着广大出租车司机,为解决这三大难题,新规定建议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,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,根据实际需要,在非主干道及其周边地区指定一定的区域,用于临时停车、就餐、厕所使用等。



为了保护司机的经营权益和人身安全,新规定增加了出租车司机可以拒绝载客或停止载客的三种情况,包括在登机前主动协商价格、殴打和侮辱司机、要求前往偏远地区和不合作等。



在运价机制方面,新条例规定巡航车辆须按照有关规定,对政府定价或政府定价等增值服务,以及电子通勤等增值服务,实施市场价格调整;同时,为确保驾驶者的收入与社会及经济发展水平相符,新规例规定,价格管理部门须每三年对巡航车辆运价进行全面评估。



加重处罚,增加违法成本



记者注意到,新的"条例"完善了司机的客运服务标准,特别是对中途拒载、绕行、驱逐等违法行为,加重了处罚力度。违反旅客规定的合理路线、路线,无正当理由停止运送旅客,或者未经旅客同意擅自载客的,责令退还车费,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,并可以临时扣减"巡航出租车驾驶证"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罚款。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乘坐的,责令改正,并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。多项违法行为的司机,将被吊销驾驶资格。



对于旅客批评的"克隆车"和"蓝牌车"的非法经营,新条例规定,非法经营"克隆车"和"蓝车"的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,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处置被查获的车辆。